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义县刘龙台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义县刘龙台学校教学楼及辅助用房项目施工(招标代码:******tp******)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义县建筑工程公司 | ****** | 合格 | ******天 | 98.37 |
第二名 | 国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合格 | ******天 | 93.82 |
第三名 | 辽宁鸿盛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合格 | ******天 | 85.04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义县建筑工程公司 | 国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鸿盛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宝华 | 乔青山 | 冯丹 | |
证书 | 名称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编号 | 辽****** | 晋****** | 辽******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义县建筑工程公司 | 国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鸿盛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义县刘龙台学校
地址:义县刘龙台镇刘东村
联系人:周志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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