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无梁殿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无梁殿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黑山县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无梁殿镇)5公里。
2.2建设地点:黑山县无梁殿镇。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竣工(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日期)。
2.4招标范围:修建5米宽混凝土道路5公里,折合面积25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8:00 时至 17:0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2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28-26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无梁殿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黑山县2023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无梁殿镇)5公里。
2.2建设地点:黑山县无梁殿镇。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竣工(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日期)。
2.4招标范围:修建5米宽混凝土道路5公里,折合面积25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8:00 时至 17:0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2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0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28-26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箱:******
******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