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
(二)项目内容
1.制定《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取用水秩序。
2.对全省河道外取水口实行“一口一牌一码”管理,通过取水口身份标识牌及二维码信息,可查询取水口基本信息,提高取用水管理智慧化水平和违法取水行为判别效率。
(三)经费预算
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项目,最高报价120万元以内,来源于省本级财政资金。
申报单位应对上述项目工作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办公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策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报单位需在水资源管理类项目上有相关业绩或研究成果,较为熟悉海南省取用水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具有项目所需的取水口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的能力和设备;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申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其中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
(三)联合体申报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各自工作任务。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五)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评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六)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书面报价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和邮件报价。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光盘1份)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办公楼323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并告知联系人)。
(四)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水管理处彭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11月11日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
(二)项目内容
1.制定《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取用水秩序。
2.对全省河道外取水口实行“一口一牌一码”管理,通过取水口身份标识牌及二维码信息,可查询取水口基本信息,提高取用水管理智慧化水平和违法取水行为判别效率。
(三)经费预算
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项目,最高报价120万元以内,来源于省本级财政资金。
申报单位应对上述项目工作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办公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策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报单位需在水资源管理类项目上有相关业绩或研究成果,较为熟悉海南省取用水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具有项目所需的取水口标识牌设计、制作、安装的能力和设备;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申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其中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
(三)联合体申报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各自工作任务。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五)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评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六)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书面报价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和邮件报价。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光盘1份)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办公楼323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并告知联系人)。
(四)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水管理处彭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