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有限责任公司安义县5万m3/d净水厂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专家会同意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7日至2024月10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刘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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