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在辽阳市弓长岭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内容:辽阳市弓长岭区森林防火作业路工程位于弓长岭区安平乡及汤河镇境内,全长9.67公里,路基宽4.5米,占地76.78亩,包含4条路线,分别为:安平乡朴松线(2.12公里)、安平乡灯朴线(2.69公里)、汤河镇泉红线(4.05公里)、土矿线(0.81公里)。新建挡土墙1262米,错车道33处。 4、项目范围: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乡、汤河镇。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议和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了联系方式。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告因情况紧急,故需要缩短公示时间,所以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