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dfssyzc******
******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0,0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医院医疗安全,选择合适的保险人。提供医疗责任险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②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5段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1-12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dfssyzc******
******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0,000.00元
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医院医疗安全,选择合适的保险人。提供医疗责任险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②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5段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北街四段26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