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线凌海市凌河村至东四合村段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京抚线凌海市凌河村至东四合村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京抚线凌海市凌河村至东四合村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3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国道京抚线凌海市凌河村至东四合村段改建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情况的报告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 凌海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7:3 ,招标人为 凌海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道京抚线凌海市凌河村至东四合村段改建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一)国道京抚线凌海市凌河村至东四合村段改建工程位于锦州凌海市境内,起于凌河村以东,终于东四合村以北,路线全长7.345公里。 (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一般路段20.0米,城镇及村屯段2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执行。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国道京抚线凌海市凌河村至东四合村段改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及改建工程中的地上物征拆服务。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1月30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 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资质的法人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含)一级公路以上(含)工程(含桥梁工程)的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 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桥梁、隧道、涵洞等)。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4 信誉要求: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EpointSSO/logi 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5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6 日9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笔记本电脑),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d 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fwdt/xzzx1/gczb/jtgc/scxz/。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凌海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凌海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凌海市国庆路 36 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联 系 人:王冠 电 话:****** 邮 箱:****** 2024 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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