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MC-24521-11E
******消防救援支队2024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3.0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消防救援支队2024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救援支队2024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SCMC-24521-11E)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MC-24521-11E
******消防救援支队2024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30,250.00元
最高限价:530,250.00元
******消防救援支队2024装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20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全部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领取
现场领取: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件领取:************消防救援支队2024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1.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学苑路16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银行北京东四十条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0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月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20天内供货、安装及调试全部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1.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学苑路16号
联系方式:0416-******、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52号
联系方式:******、张明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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