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X202502FWCS01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元
最高限价:2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且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6日上午******有限公司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回执单。
注:邮箱报名还须将汇款凭证发送到邮箱。(报名资料发送后原邮箱回复缴费账号)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要求: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资源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87-27号楼C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项目编号:LNZX202502FWCS01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元
最高限价:2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且同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6日上午******有限公司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回执单。
注:邮箱报名还须将汇款凭证发送到邮箱。(报名资料发送后原邮箱回复缴费账号)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要求: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资源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87-27号楼C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