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因招标人承建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东方大道至力扶公路)道路桥梁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需要,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 商品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2. 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湖市永兴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位置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起现状东方大道,东至现状力扶公路。起讫桩号K0+064.179~1+201.642。本标段合同工程包括标段内道路、桥梁、雨水管道、电力管道、路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建设内容包括永兴大桥、地面桥一号桥和道路,总长约1447米。永兴大桥:主桥为独塔混合式斜拉桥,具体布置为98.5+54.5=153米,上跨上海塘河道(三级航道),主梁和主塔为钢结构,边跨为混凝土梁,主塔高63.65m,采用塔、梁、墩固结的固结体系,结构呈非对称布置;引桥513米,上部为预应力现浇箱梁结构,地面道路新建1号桥桥长42m。
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3月-2027年9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争创钱江杯。
商品混凝土容重比及浇筑要求:其中C50商品混凝土容重比需大于等于2.45,其余商品混凝土容重比需大于等于2.3。在浇筑主桥墩桩基时,水下C30商品混凝土的缓凝时间不小于10小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商品混凝土或水泥制品销售营业范围,近三年(2022年3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或在浙******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注册并申请成为平台会员分供商。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0 万。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授权人(注明具体的联合体)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最迟应在投标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保证金予以没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汇款需备注“平湖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杭州文晖支行
账 号:3300 1616 4350 5000 7337
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人:丁旭佳 ,联系电话 :0571-******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17 时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10 时(北京时间),在浙******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经成功报名的平台供应商, 2025 年 3 月 6 日 17 时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 10 时(北京时间),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签收,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4 日 10 时00 分,逾期未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上传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要求线下询标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投标文件正副本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参与线下询标。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盖章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18楼1812室,收件人:丁旭佳,电话:057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18楼1812室
邮 编:310020
联 系 人:丁旭佳
电 话:0571-******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