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南芬区备案。以本南发改发〔2023〕82号;本南发改发〔2024〕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南芬区南芬铁山、郭家、南山等3个区域供暖设施改造项目-铁山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办事处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南芬区铁山区域供暖管网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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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30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资格后审。 5、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6、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街145号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8B栋2单元2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兰秋菊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