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康平县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中水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备案。以康发改审【2024】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康平县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中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康平县城区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标段是对康平县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中水工程-施工。1、重力流管道工程:铺设重力流管道,采用DN300HDPE双壁波纹管长30米,DN300无缝钢管长5米,起点为城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终点为污水处理厂DN800出水管道;安装检查井3座、闸槽井1座等。2、泵站工程:新建城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规模 1500 吨/日);新建调节池1座,采用150 立方米储水罐等。3、压力流管道工程: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提升泵站至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水回用压力管线,采用De225聚乙烯PE管,总长4260米;安装闸阀井6座、排泥湿井2座、排气阀井1座等;恢复因施工破坏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2076 平方米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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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07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06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 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孟先生 | 姓名: | 孟先生 |
单位: | ******建设局 | 单位: | ******建设局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50号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孟先生 | 联系人: | 崔迟杉杉、王浩然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崔迟杉杉、王浩然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