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康平县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中水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备案。以康发改审【2024】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康平县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中水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康平县城区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工程监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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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07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06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孟先生 | 姓名: | 孟先生 |
单位: | ******建设局 | 单位: | ******建设局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50号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孟先生 | 联系人: | 崔迟杉杉、王浩然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崔迟杉杉、王浩然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